国家网信办就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规定公开征求意见

澎湃财讯

6月30日,网信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关于《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人信通知。

意见稿称,息出个人信息处理者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前,境标应当事前开展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准合重点评估以下内容:(一)个人信息处理者和境外接收方处理个人信息的同规目的、范围、开征方式等的求意合法性、正当性、网信必要性;(二)出境个人信息的人信数量、范围、息出类型、境标敏感程度,准合个人信息出境可能对个人信息权益带来的同规风险;(三)境外接收方承诺承担的责任义务,以及履行责任义务的开征管理和技术措施、能力等能否保障出境个人信息的安全;(四)个人信息出境后泄露、损毁、篡改、滥用等的风险,个人维护个人信息权益的渠道是否通畅等;(五)境外接收方所在国家或者地区的个人信息保护政策法规对标准合同履行的影响;(六)其他可能影响个人信息出境安全的事项。